深圳市心理咨询行业协会继续教育大纲说明
时间:2009-09-07  来源:深圳市心理咨询行业协会  作者:

一、大纲性质 

本课程大纲是深圳市心理咨询行业协会(简称深行协)《心理咨询师继续教育与注册认证制度》的附件,属于制度的组成部分。培训对象是所有心理咨询行业从业人员。根据国家心理咨询师相关制度,以务实成长、执业能力和培训督导为主。

二、培训目标

本课程涉以提高心理咨询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执业能力为目标,培训内容包括心理咨询伦理道德、实操技能培训、督导等,同时组织开展心理咨询行业研讨、论坛及技术交流互动活动,从而为社会提供更专业、更高质量的心理服务。

三、大纲内容

 [初级课程]

目标 1:系统接受咨询实务和助人技巧的训练。

内容:心理咨询伦理道德、心理咨询的技术设置、基本要素与工作流程、心理测量、咨询技术初步(倾听、表达、反应、重复、解释等技术的应用)训练、个人成长分析、团体辅导初步、典型案例督导;可选课时 80 学时。 

目标 2:咨询师个人成长标准课程。 共十四次

 [中级课程] 

目标:接受某一流派或者专项领域的系统训练,结合自己的特点,构建自己的咨询能力与风格。 

内容:咨询业务管理、自我成长分析、精神分析、认知行为治疗、焦点解决治疗、叙事治疗、音乐治疗、心理剧治疗、绘画治疗、箱庭治疗、(TA)沟通分析、催眠治疗、释梦治疗、性心理咨询、家庭治疗技术、团体治疗技术、案例分析;其他技术专题等。可选课时 200 学时。
 

 [高级课程]

目标:研究学习高级技能、理论性问题及心理督导理论与实务。 

内容:哲学、宗教文化、民俗文化专题;高级测量技术课程;高级催眠课程;精神病学;研习督导技巧,咨询业务高级管理课程;其它技术专题等。可选课时120 学时。

四、课程实施 

课程包括深行协继续教育大纲框架课程和授权其他机构培训的课程两部分。配套深行协《心理咨询师执业注册管理制度》实施并进行学分管理。本大纲由继续教育部组织实施并不断修订完善。
 

五、学分管理暂行计算方法

1、深圳行协继续教育大纲框架内的内容,每学时计 1 个学分。每年累积学分需要达到 100 个学分,达到咨询师执业证年审的基本条件。

2、行协授权其它机构开办的课程分三个级别分别转换学分。
      A 类学分,是指①由国家级专业机构主办或②国家级专家或国内国际著名专家主讲的专业课程,按学时数 100%计算; 
      B 类学分,是指由省级专业机构举办的各类专业课程,按学时 75%计算; 
      C 类学分,是指由行协授权的本市专业机构或本市内公认的权威机构举办的各类课程,按学时 50%计算;

3、行协授权的相关机构举办的专项学习,可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单项结业证,酌情转换相应学分。 

4、承担行协继续教育大纲框架内课程的授课教师,按授课时数,直接转换学分。

 框架内课程按级别分列题目,在行协网站公布,欢迎有关人士自愿选择授课题目并报行协秘书处备查,以便安排授课时间和地点。

其它学分计算: 

 1、担当咨询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授课人、研讨会的主持人或演讲人,可按实际授课、主持或演讲时间计算,每年最多可确认 20 个学时;

 2、公开出版专业著作、承担课题研究,每项可确定 40 个学时;

 3、公开发表专业论文,登载于国家核心期刊,每篇可确认 40 个学时,登载于其它正式刊物(有国家统一书刊号)每篇可确认15学时,每年最多可确认30个学时;  

 4、参加在职学习心理或相近学历教育,当年可确认 20 个学时;

 5、参加深心协或其他认可的专业论坛、研讨会,按实际学时计算,或每半天可确认为 4 个学时,每年最多可确认 30 个学时。 

 6、本制度中未明确的其他形式的培训学时,由深心协继续教育部认定。